適用領域
該產品適用于高層建筑、鐵塔、港口機械、風電塔吊、電力煙囪、內河航道、海上橋梁及機場周邊設施標志助航燈,起到航空障礙警示作用。
符合規范標準
● 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5100-2006)
● 國際民航組織頒發的《國際標準和建設措施機場》附件十四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航空障礙燈(MH/T6012-1999)》
產品描述
● 外殼采用SUS304不銹鋼,全密封結構,具有重量輕、防水、抗強震、耐腐蝕等特點;
● 內置高效反光裝置,配合外部全鋼化透光玻璃,光線有效利用率達80%;
● 光源采用進口冷光源氙氣燈管,亮度高(光效達100Lm/W)、功耗低、閃光次數壽命達1億次等特點;
● 燈具電源線路帶有防浪涌裝置(可抗雷擊ln7.5KA/5次,lmax15KA),能適用于惡劣的氣候環境;
● 高光強航空障礙燈依照環境亮度晝夜全天候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工作,并可自動變換光強。如需多盞燈具同步閃光,可以采用主燈配合副燈的組合方式或控制器控制副燈的方式實現同步閃光;
●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許可證號:LF09R086 。
產品型號
● ZH-800AH/KC/Z: 高光強A型主燈,自帶光控開關,依照環境亮度自動變換光強,全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工作,并可驅動多臺副燈同步閃光;
● ZH-800AH/KC/F: 高光強A型副燈,無光控開關,需要主燈或控制器驅動使用;
● ZH-800AH/KC/J: 高光強A型帶監控副燈,無光控開關,需要控制器驅動使用,并可以通過控制器顯示燈具工作狀態。
注意事項
● 燈具額定工作電源為AC220V,不得使用其它電源(如DC48V或AC380V等的電源),否則會導致燈具損壞;
● 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接線,錯誤接線可能燒損燈具;
● 燈具不得安裝在可能存在積水深度超過2cm的位置;
● 燈具在安裝時避免安裝在建筑物或鐵塔的最頂端和最邊緣處,以免雷擊,必要時在燈具外側增加避雷針;
● 燈具在安裝時需距離發射天線2米以上,并盡可能避免強的輻射區,以免影響燈具的正常工作和通訊(發射功率500W以上基站需離天線3米以上)。